新疆江西商会各位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8)8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发(2009)2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乌鲁木齐市市委和市政府决定由两位市级领导及多家相关行政部门组成小额贷款公司领导小组。在乌鲁木齐市推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备在乌鲁木齐市成立五家小额贷款公司。新疆江西商会为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建一个发展的融资平台,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特于近日紧急召开了商会常务会议和全体理事会议,会议决定申请成立新疆赣商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手续正在紧张的办理之中。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服务机构,正常运行三年后,业绩合格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以上,目前已报名登记了入股资金6000余万元,商会为了充分的体现民主、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弘扬商会共谋发展的精神,特对商会各位会员告之,希望有共识的会员及会员单位前来报名,入股资金多少不限。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20日 入股资金到位时间:2009年4月28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51977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10:30--19:30 联系人:吴细祥 特此通告 新疆江西商会 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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